增值税专用发票介绍: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其中,“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可超过人民币十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区分。
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要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登报原因: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遗失,很少有人会进行遗失声明登报,其实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该进行遗失声明登报。这样才会避免相关的责任,才可以更快的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办。
登报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在法律上无效。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登报电话:400-807-2030
登报微信:201277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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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登报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