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补办需登报公告的依据是什么
1、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查询档案,开具有关证明;凭证明到报社登报遗失声明;见报后15天,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档案室出具的证明、已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证登记,填写具结保证书,重新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新的土地证需等7个工作日后领取。
2、契证需要到地税部门补办。凭查询回执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刊明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契证编号等);再凭刊载声明的完整报纸、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原契证存根复印件到市契税征管申请补证。新的契证当场即可领取。
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土地证遗失登报及补办流程材料咨询电话:400-807-2030
登报微信:201277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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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遗失补办流程及所需补办材料如下:
1、补办材料:
(1)查询所遗失的土地证的登记结果资料。(到国土部门档案室,并随带本人身份证)
(2)补办土地证申请;
(3)填写土地证遗失具结书;
(4)土地证复印件(加盖出具复印件单位公章);
(5)登报声明原土地证遗失的报刊一份;(持土地登记结果查询单和具结保证书办理)。
(6)土地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的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土地证);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土地证)
(7)委托办理:
①夫妻关系代理(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②直系亲属关系代理(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
③监护人关系代理(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
④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其他关系代理: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9)说明他项权利状况,是否有欺诈行为,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票;
(10)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11)夫妻增加共有:结婚证复印件;
(12)地址变更:派出所提供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市地矿权交易中心档案章的地址变更证明复印件(原件);